常見問題(FAQ)|信託、信託基金與離岸信託基金
葉謝鄧律師行 為您整理有關信託(Trust)、信託基金及離岸信託基金(Offshore Trust)之常見問題。 信託並非「富豪專利」,而是一種合法、靈活的資產保障及傳承安排工具。 以下解答根據香港法例、《收入(取消遺產稅)條例》及多年信託實務經驗編寫,助您了解信託的功能、好處與法律效力。
Q1:什麼是信託基金?是否只有富豪才適用?
信託(Trust)是一種法律安排,立託人(Settlor)將資產轉移予信託人(Trustee)持有及管理,
為指定受益人(Beneficiaries)之利益而設立。
一般認為信託基金僅適用於億萬身家人士,但實際上,擁有資產約 1,000 萬港元以上的家庭,
已有充分理由考慮成立信託。
在香港取消遺產稅前,信託可合法避免遺產稅。例如:
若資產值為 HK$10,500,000,原應繳遺產稅為 15%(即 HK$1,575,000)。 透過生前信託可合法節稅與分散風險。
Q2:成立信託的主要好處是什麼?
- 避免遺產承辦手續: 信託資產不需遺產認證,避免長期凍結。
- 具隱密性: 信託文件屬私人協議,資料不會成為公共紀錄。
- 資產保障: 若立託人破產,信託資產不屬個人名下,債權人無權追討。
- 家庭保護: 子女無權出售或轉名信託資產,防止「敗家」或被騙財。
- 生活保障: 信託可定期提供受益人生活及教育費用。
- 長遠穩定: 信託設立後可即時運作,立託人過世後仍可如常管理。
信託設立後可持續增資或加入新資產,無須重新登記文件,具長遠靈活性。
Q3:香港遺產稅取消後,信託還有需要嗎?
根據《2005年收入(取消遺產稅)條例》,若人士於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,其遺產無須繳稅。 然而,信託除稅務外,仍具以下重大價值:
- 保障家庭成員生活。
- 預防資產被凍結或爭產。
- 提供長期監管與管理。
- 協助跨境資產傳承與稅務安排。
即使遺產稅已取消,信託仍是 資產保全及世代傳承的重要工具。
Q4:什麼是「任意信託」(Discretionary Trust)?
任意信託是最常見的信託形式之一。
信託人可根據立託人指示,自行決定向受益人分配收入或資本的比例與時間。
優點包括:
- 立託人雖為受益人,但信託利益不屬於其名下資產。
- 即使破產或遇法律糾紛,信託財產不受影響。
- 可預防家族成員因管理不善而損失財富。
- 信託人可根據需要供養配偶與子女。
信託基金可靈活分配收入(如租金、利息、股息),以供應家庭生活與教育支出。
Q5:設立信託的利與弊是什麼?
利:
- 避免遺產認證程序與高昂費用。
- 具隱密性,不屬公開資料。
- 靈活度高,可隨時增資。
- 在立託人失去行為能力時,信託仍可運作。
- 可結合「持久授權書」指定代理人管理事務。
- 促進家族穩定與長遠和諧。
弊:
- 設立時需考慮家族結構、稅法與心理因素。
- 資產移轉手續較繁複。
- 設立費用高於一般遺囑或授權書。
對於資產超過港幣 1,000 萬元或擁有跨境資產的家庭,律師通常建議設立信託作為資產傳承核心工具。
Q6:信託的種類有哪些?
- 私人信託(Private Trust): 由個人設立,惠及家庭成員或指定人士。
- 慈善信託(Charitable Trust): 以公益為目的,獲稅務豁免。
- 目的信託(Purpose Trust): 非以受益人為主,而是實現特定目標(如家族企業延續)。
- 離岸信託(Offshore Trust): 設於低稅地區,如英屬維京群島、開曼群島,用於國際資產配置。
信託可由家庭成員、機構信託人(Institutional Trustee)或專業信託人(Professional Trustee)管理。 在某些架構中,亦可結合公司持有(例如保證有限公司 Limited by Guarantee)。 了解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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